去掉财务审计部、投资发展部。保留综合办公室、企业管理部,新增财务管理部。按以下位置排序。综合办公室、财务管理部、企业管理部。
1、平顶山学院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(简称校经资委)
校经资委主要职权:
①代表学校向资产经营公司派出董事会、监事会成员;
②与资产经营公司签订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书;
③审定资产经营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方案;
④审定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,如公司的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;
⑤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与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。
2、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
董事会行使的职权:
①负责提请召开有关“校经资委”会议,并向“校经资委”报告工作;
②执行“校经资委”的有关决议;
③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④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⑤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⑥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;
⑦拟订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方案;
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;
⑨聘任或者解聘资产公司总经理,根据总经理提名,聘任或者解聘资产公司副总经理、财务负责人,决定其报酬事项;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提名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;
⑩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;
⑩制订公司章程修改草案。
3、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
监事会行使的职权:
①检查公司财务;
②对董事、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;
③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,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;
④提议召开投资者会议;
⑤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。
4、资产经营公司经理层
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:
①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;
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;
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;
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;
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;
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;
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;
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⑨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。